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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工保密认证

                                                                                            
         
        保密资格认证制度是中央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军工单位保密工作应对严峻挑战的有效手段,是军队装备建设的重要保障,是确保信息安全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从关系国家安危的政治和战略高度来认识保密资格认证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崇高的事业来对待,不断创新,日臻完善。军工企业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基地,是国家经济建设主力,也是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重点。军工企业保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的双重利益,搞好军工企业的保密工作至关重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家保密局、国家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总装备部2002年7月18日发布国家保发(2002)4号)。》,“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需经过保密资格认证,获得保密资格后,方可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发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实行这项制度的意义在于其一,适应新体制的需要。由于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的变化,保密管理实际上已置身于更加开放的国际国内大环境中,保密管理体制必须做出相应的改革,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保密机制。而在军工行业实行认证制度,则是建立新的保密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其二,是新形势下把保密管理具体化、规范化的需要。其三,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资格就是饭碗,保密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列入《名录》,拿不到任务,不论是企业还是高校都是一大损失。从长远发展来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应该把外在的保密要求,内化为单位自主的保密要求,这不仅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也是国内军工生产引入竞争机制的必然要求。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绝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机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秘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
    国家保密局会同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负责审查认证工作;制定《武器装备科研和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依据《标准》组织和进行审查认证工作。省级地方保密工作部门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有关地市级地方保密工作部门组成省级武器装备科研和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审查认证工作。
        保密资格单位,承担绝密级项目总体和分系统科研生产任务的,审查、审批工作由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负责;承担绝密级项目配套任务的,审查工作可由省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承担,报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审批。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审查、审批工作由省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负责;特殊情况,由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直接审查和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需达到相应等级的保密资格标准。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秘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

    一、保密认证基本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 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密,并具备军工使用单位出具的密级证明;
    3. 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和雇用外籍人员,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 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
    5. 由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要求;
    6. 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7. 无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8.《认证申请书》中有所在地省级业务部门或所在地的地市级保密工作部门的审核通过意见<此项受托方可协助填写其有关内容>。

    二、审查认证机构:
    1、一级保密资格由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审查。
    2、二级、三级保密资格由省(区、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审查。
     
    三、申请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申请书;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或产品涉及国家秘密证明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
    7、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8、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特别说明
    1、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也可以进行保密资格认证。
    2、非公有制企业限定于申请二级、三级保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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